新华网太原6月17日电(记者刘翔霄)记者17日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山西省日前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政策明确,到2010年全省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防治和保健康复的中医药参与率应不低于80%,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据山西省卫生厅中医局局长文渊介绍,《山西省在城市社区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及配备相应的中医诊疗设施设备,配备不少于250种的中药饮片和50种中成药。社区卫生服务站应配备不少于50种的中成药,有条件的可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并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要能提供针灸、推拿、拔罐、熏蒸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此外,意见还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要达到执业医师总数的2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有条件的可登记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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