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7日讯记者徐伟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讲座上,武汉大学终身教授李龙讲授了《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律观》。他在讲课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生命在于创新,政法部门的领导、法学界和法律界的同行,应站在时代的高度,从中国实际出发,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为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贡献毕生的精力。
李龙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立、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内容三个部分给参加专题研讨班的中央和省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律观,并从理论基础、阶级基础、历史基础、价值基础、社会基础等七个方面来阐述和概括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内容,强调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辩证关系。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了专题讲座。
本报北京6月17日讯记者徐伟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讲座上,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付子堂教授讲授了《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法律和法治思想中国化的丰富和发展》。他在讲课中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付子堂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基本历史轨迹、科学发展观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指导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主要成功经验三个部分给参加专题研讨班的中央和省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法律和法治思想中国化的丰富和发展,并着重介绍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形成的人本法律观以及在其指导下的和谐法治观、依法执政观、法治理念观、民生法治观。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了专题讲座。
本报北京6月17日讯记者徐伟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讲座上,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讲授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
朱苏力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在当代中国政治和法治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与发展起来,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的一个初步总结。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经验教训以及经济社会转型决定了必须依法治国。社会主义以及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决定了必须执法为民。社会主义和人民共和国的性质还决定了法治必须公平正义。中国基本国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国策要求法治服务大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时代特征决定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了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