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官成、许冠卿、马茹梅(由左至右)在庭审中。徐高纯 摄 |
“蚂蚁神话”南京破灭 董事长一审被判死缓
投入460元
收获640元
投资460元,1年后返还640元——面对这样的好事,你动不动心?
就是用这样的诱饵,出生山西的许官成(曾用名许冠成)一手策划了轰动全国的“蚂蚁神话”。在南京冠成公司成立的1年多时间里,非法集资金额高达3300多万元,先后有800多人落入“陷阱”。
昨天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北京冠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京冠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许官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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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轰动一时的“蚂蚁神话”终在南京破灭。
近千人受骗
受害人胡先生
10多万全玩完了
“这下,我可倒霉了,砸进去的10多万元全玩完了!这可是我的活命钱,将来怎么办啊?”抬头看着远方,南京市民胡先生一脸沮丧。
“当初,南京冠成公司动员大家购买养殖药蚁时,宣传声势很大,还请了很多名人做广告。我们对这家公司十分信任,大胆地投进去很多钱。 ”回首当初的那一幕,胡先生后悔不迭:“这真是冲动的惩罚。”
胡先生介绍说,从2003年4月到2004年9月,他和亲戚拿出多年积蓄,先后和南京冠成公司签订了20多份合同,共投入10多万元。在2005年4月前,最早签订的4份合同到期后,南京冠成公司都兑现了回收承诺。但随后到期的10多份合同,却至今没有兑现。
这期间,他曾多次前往位于珠江路“新世界中心”B座24楼的南京冠成公司催讨。“刚开始去讨钱时,接待的人说他们公司实力很大,总部在香港,全国还有很多分公司。现在资金存放在香港总部,过几天就会兑付的”,对于这样的答复,胡先生无可奈何,只得空手而返。
可令他吃惊的是,其后,他每次去该公司都能遇到和他一样前来要钱的人,每次都是几十个人,但冠成公司就是一拖再拖,后来甚至连接待人员的面也见不到了。“这下,大伙感觉不妙了!有人忙着到法院起诉,有人就直接打电话报警。后来,在警方的介入下,大家才知道这家号称实力雄厚的集团公司居然是个骗子公司!”
受害人陈先生
20万就这么飞了
在昨天上午法院庭审之前,又一位深受其害的南京市民陈先生赶到了法院。
2004年6月,在朋友的介绍下,陈先生全家拿出了所有积蓄近20万元,其中还包括儿子下岗买断工龄的补贴,全买了这种“回报丰厚”的蚂蚁。一年后,就在陈先生算着将收获近8万元大礼包的时候,南京冠成公司突然人去楼空。
1年间 800多人被骗3300多万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间,许官成、许冠卿、马茹梅三人以南京冠成公司名义,在明知无法归还本息的情况下,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夸大公司实力,用后期收到的投资款兑现前期投资款,骗取客户信任,致使829人被骗人民币3327万余元,后无力兑现。
看起来很美
利润巨大
投入460 还你640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陷阱,能让这么多人接连受骗?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原委——
“他们和客户签订3种合同:一种是‘特种药蚁销售合同’;一种是‘特种药蚁委托养殖合同’;还有一种是‘特种药蚁回收合同’。”
陈先生介绍说,合同承诺客户以每窝400元的价格购买蚂蚁,但蚂蚁依然由冠成公司养殖,并不是购买人自己养殖,这要付给南京冠成公司每窝60元的养殖费用。简单地说,也可以视为一窝蚂蚁460元。一年后,客户放在南京冠成公司代养的蚂蚁,每一窝,冠成公司名义上会返还32窝。就是你只要用460元买一窝蚂蚁,他们就给你32窝蚂蚁。然后,这32窝蚂蚁再以每窝20元的价格回收,即2032=640元。这样,客户每窝蚂蚁投入460元,一年后即可得到180元回报(640—460=180元)。算下来,投资回报率高达39.13%!
钱哪去了
骗来的钱买车买房
仅在南京,就有800余人被骗3300多万。这么一大笔钱又到哪里去了?
许官成供述,“我和马茹梅在全国各地购置房产的资金都是公司收取投资蚂蚁养殖的资金”,“吸收的资金70%用于返还客户的投资款及报酬;另外还用于生产产品、科研费用、公司正常运营费用、购置房产、轿车及我的社会活动。”
许官成说,“当时,我就想通过连续不断吸收客户的投资,用后面的钱来返还前面的钱,循环滚动。等到公司产品出来后,再弥补前期支付的高额报酬。”
[ 一个“大手笔”的运作 ]
总公司设在北京
分公司遍布全国
这个大骗局的缔造者许官成仅有中专学历,1964年4月出生于山西绛县;而涉案的另外两人许冠卿(许官成哥哥)、马茹梅,也都听命于他,并没有帮他出谋划策。那么,这个许官成到底凭什么玩转了这样一个天大的骗局,仅仅在南京一地,就能让近千人乖乖掏钱呢?
“利用蚂蚁这一实体进行概念化运作,其核心理念就是圈钱。这种单一模式运作规模大了,资金链必然断裂,到时就是拆东墙补西墙,补不了就进班房。”一位资深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
全国设立分公司
为了能大规模圈钱,早在2001年,许官成就急不可耐地“粉墨登场”了。
要搞大,首先得有自己的平台。2001年6月,许官成伙同他人(挂名股东)成立北京墨龙公司,次年在南京设立墨龙分公司,随后在广州、深圳、成都、重庆等地设立分公司。据悉,不久广州一家名为墨龙科贸有限公司因非法集资被警方打击时,北京墨龙公司广州分公司一同被取缔,于是北京墨龙于2003年11月改名为北京冠成振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4年1月,许官成又伙同许冠卿成立南京冠成公司,许官成任北京冠成公司、南京冠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工作;许冠卿任南京冠成公司总经理,代表南京冠成公司与本案受害人签订合同;马茹梅任北京冠成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管理许官成收取的包括南京冠成公司在内的各地分公司上缴的集资款,并按许官成指示划拨兑付款及各项费用支出。
“拉大旗”骗取信任
在全国设点搭好平台后,许官成又开始“拉大旗”,努力获得老百姓的信任。
自2002年起,许官成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推行“星炬计划”非法集资。在该公司的宣传资料上载明:“该计划被国务院扶贫办中国老区扶贫工作委员会、中国科技扶贫工作委员会在全国推广”。而事后,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国务院扶贫办从未成立、也未挂靠主管过中国老区扶贫工作委员会和中国科技扶贫工作委员会两个机构。
许以高额回报
要让市民轻易上当受骗,许官成直接想到许以“高额回报”。
公司前期承诺每窝蚂蚁只需投资460元,1年后就能返还640元;2004年10月后,虽将回报率作了下调,但仍高达17.39%。
采访中,记者获得一份中国冠成科技集团墨龙生物工程专家领导小组在2003年5月撰写的《论星炬计划》的小宣传册,上面介绍,中国冠成国际科技集团北京冠成墨龙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北京冠成公司)集墨龙药蚁养殖、开发研究、生产和市场销售为一体的“龙型”企业,集团总部设在香港,内地总部设在北京。
许官成供述称,“中国冠成国际科技集团是2003年在香港成立,成立后一直没有开展业务,与南京、北京冠成公司没有关系,以此为名义吸收资金就是为了宣传公司实力、规模大。”
三被告人
法庭狡辩
在法院的庭审中,许官成等三名被告人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指控,进行了辩解,但意见均未被法院采纳。
辩解一:“我们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法院认为,许官成等3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其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许官成等3人在明知无法归还本息的情况下,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募集资金,其在募集资金过程中,通过虚构和夸大公司实力等手段欺骗群众投资。
另外,许官成等3人将募集资金并未用于合同约定用途,而是将收到的后期投资款大部分用于兑现前期投资款,还用于公司的运作开支、个人消费等,为养殖蚂蚁投入的资金量占很小比例。因此,许官成等3人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使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集资,反映出其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辩解二:“本案是单位犯罪”
法院认为,许官成为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且公司设立后以实施集资诈骗为主要活动,依法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辩解三:“我们在本案中不是共同犯罪”
法院认为,许官成负责全面工作,许冠卿作为南京冠成总经理,积极参与非法集资,马茹梅作为北京冠成财务总监,具体管理许官成用于收取集资蚂蚁款的各种银行卡,核对各分公司蚂蚁款的上交账目,按许官成指示划拨兑付款等。许冠卿、马茹梅对于南京冠成公司募集集资款的基本状况及用途、流向均系明知,对于相关蚂蚁产品开发研制尚未成熟,产品产量远远无法兑现高额利息,也属明知。在此情况下,许官成等3人仍在南京推行“星炬计划”,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共同造成南京冠成非法集资3327万余元无力兑现,应认定为共同犯罪。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还判令,3名被告人许官成、许冠卿、马茹梅继续退赔犯罪所得,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的人民币1686656.02元、港币1257630元、美元6001元、韩币20000元等,以及字画、电脑、摄像机、手机等财物,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通讯员 施中苑 快报记者 宗一多(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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