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继续做好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卫生部要求继续做好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在6月17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要继续做好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陈竺说,当前,抗震救灾仍处在关键阶段,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一是受灾面积大,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引发疫病的复杂因素增加;二是集中安置受灾群众多,公共卫生设施严重不足

  ,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隐患突出,特别是夏季气温升高,容易导致传染病流行;三是一些重症伤员需要继续救治,伤愈出院人员需要妥善安置,大批残疾伤员需要康复治疗,任务相当繁重;四是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损毁严重,一些地方卫生人员伤亡较多,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亟待恢复。

  陈竺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救治受伤群众,不断降低重症伤员死亡率和残疾率,积极帮助伤残人员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坚持预防为主,把防治传染病流行蔓延作为卫生防疫工作的中心任务,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合理调配支援力量,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确保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坚持民生为先,把恢复灾区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置于优先位置安排,保障群众的基本医药卫生服务需求;坚持国家统筹、当地为主、对口支援、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有关工作目标是:到今年6月底,各医疗卫生防疫队,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对口支援方案,完成“交接换防”任务,做好调整与对接工作。到7月底,在对口支援省市支持下,灾区县、乡(镇)和受灾群众安置点普遍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基本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到9月底,全面完成灾区县、乡(镇)的临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基本恢复灾区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到今年底,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恢复,临时业务用房、基本设备和技术人员配备比较齐全,能够全面开展正常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陈竺强调,为保证有关要求和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各地要继续做好重症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治疗效果,降低死亡率和残疾率。要主动与民政、残联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做好伤员出院和出院后康复以及相关安置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卫生防疫工作。要尽快恢复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并开展相关工作。卫生防疫工作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要依靠当地政府开展工作,要积极与农业、水利、环保、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作用,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以治理卫生环境和灭鼠、灭蚊蝇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三是做好医疗卫生防疫对口支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各支援省份和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相互联络,协商提出卫生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尽快纳入双方政府确定的对口支援工作规划。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优先安排医疗卫生系统的恢复重建。四是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灾区城市医疗机构和损失较轻的县、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将医疗服务、医疗收费和费用报销纳入正常管理轨道。损失较重的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由灾区省级政府统筹安排,利用活动板房等尽快建立临时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疫工作机构,并补充必要的设备,开展医疗和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灾区省级政府统筹安排。同时,要抓紧恢复灾区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病有所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