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心了就请践诺:200万
一男恋爱时保证若分手包赔200万,分手时女友索赔犯了难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赵恒
本报焦作讯 为了表达自己对女友小文的爱意,家住焦作市马村区的张先生随手写下了一份保证书:如果不爱小文,自愿赔偿其200万元。
昨日,记者了解到,张先生和小文是2007年6月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双方感觉特别好,两人很快成了恋人。去年10月的一天,张先生为了博恋人一笑,大笔一挥,在一张纸上写下了一份保证书:这辈子只爱小文一人,保证娶小文为妻;如因自己原因不娶小文,愿意赔偿小文200万元钱。张先生在保证书上签下了大名和日期。
转眼间,两人相恋一年了。张先生慢慢发现小文性格上有很大的缺陷。小文是独生女,娇生惯养,所以非常喜欢使小性子,发起脾气来不分场合,这让张先生不胜其烦。“不仅对我,对我父母也喜欢使个小性子,将来长期生活在一起确实让人受不了。”张先生说。他随后产生了与小文分手的想法。当他鼓起勇气把分手的想法告诉小文后,小文大闹一番,并拿出那张保证书,说不跟她结婚就必须赔偿她200万元。
“如果真按那上面写的做,我一辈子也赔不完。难道因为一时玩笑所写的保证书,我就必须得照着去做吗?”针对张先生的问题,金研律师集团闫思源律师认为,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人身关系和亲情关系,因此双方的约定不能套用《合同法》,只适用于《婚姻法》。目前张先生和小文没有结婚,双方关系出现问题属于道德范畴而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因此,小文如果想用这份保证书起诉进行索赔,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张先生是成年人,也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生活中不应轻易作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