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会员分析一居民建议修法规范澳门全日制学校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诉求后,赞同此举有利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并促请特区政府以行政法规订定落实。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的报告书引述了该名居民的诉愿:“修订第5/1999号法律《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及保护》的内容,在法律中增加规范设立于特区的不同教育制度全日制学校,包括高等教育及非高等教育机构,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条文。
”
第二常设委员会在分析中一般性肯定居民所表达的爱国主义精神,亦赞同其所主张的升挂国旗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观点。
就此诉愿,委员会跟教青局、法务局等部门的代表开会,了解到特区政府亦积极推动升挂国旗的活动,认为这对于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必不可缺。目前澳门全部公立学校已经每日升挂国旗,每周进行一次升旗礼。在私立学校方面,亦有一半进行了这一活动,另一半则由于场地限制等原因,未能进行。
委员会指出,如果说举行升旗仪式确实需要一定的场地等条件,那么,升挂国旗相应的条件要求则低得多。而且,爱国主义教育应该无条件地进行,特区政府可透过各种措施创造条件使国旗的升挂能够广泛进行。
特区政府代表回应表示,要求全部学校均升挂国旗的可行性尚需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至少也需要时间准备。
第二常设委员会也从细则性分析居民诉愿的可行性,根据第5/1999号法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立法者授权行政长官以行政法规,具体订定展示或使用国旗的场所与场合。委员会认为,不需要修改法律来处理,透过行政长官的行政行为即可达到同样目的。因此,委员会已向特区政府转介居民的请愿要求,促请考虑采取相应的行为。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