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兰州6月18日消息(记者焦健通讯员王兴东)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日前研究决定,对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2008年入学地震灾区研究生给予资助,一名地震灾区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三年在读期间最高可享受7.5万元的奖助。
资助政策还包括: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州大学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即免交学费),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州大学的非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其后两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据此,一名地震灾区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三年在读期间最高可享受7.5万元的奖助,而一名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三年最高可享受4.2万元的奖助。
另外,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州大学的所有研究生,学校将优先为其提供助研岗位,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据介绍,兰州大学从2008年秋季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可以获得4500元-13000元/年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并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的情况设立2000元-12000元/年的研究生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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