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齐琳)国企中一直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将被遏制。昨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禁止国有企业职工投资与本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以防止通过不当行为向职工持股、投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
意见稿规定,国有企业不得以企业名义组织各类职工投资活动。国有企业职工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的企业;不得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关联业务的企业。
“过去文件从来没有过这么细的规定,这是为了避免新设立企业成为国有企业利益输送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对于此次国资委的新政十分看好。
对于企业改制引入职工持股方式,意见稿规定,可以采用自然人直接持股、成立投资公司或通过信托持股,但不容许职工相互间的委托持股。
对此,刘纪鹏表示,这一消息将利好于目前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的国有大型企业,也防止了由于利益输送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及上市利润收归个人。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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