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受损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受损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来源:阿坝州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一、损失情况

  (一)汶川罗卜寨建筑及民俗民居文化展示地、汶川龙溪释比文化传习地2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物在“5·12”特大地震中夷为平地。直接经济损失14000万元。

  (二)理县的桃坪羌寨羌族碉楼民居文化展示地126000平方米建筑物在“5·12”特大地震中倒塌或成为严重危房。直接经济损失8800万元。

  (三)茂县的民俗博物馆、羌绣传习所、黑虎和三龙羌笛制作及传承保护区、瓦尔俄足展示场所,在“5·12”特大地震中约35000平方米建筑物倒塌及设备设施毁坏,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

  (四)黑水的“卡斯达温”传习所,300平方米建筑及设备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五)九寨沟的“㑇舞”传习所、白马藏族民俗展示场所等7500平方米建筑均遭到毁灭性破坏。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

  以上损失约28830万元。其余各县的此类场所也不同程度的遭到破坏。重灾区各县几年来搜集、整理、登记、建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图片、影像、音响、文字资料以及项目传承人的各种资料均均遭毁坏及收购、收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也被掩埋,直接经济损失无法统计。

  二、采取的措施

  (一)成立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健全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业务经费。

  (二)尽快完成岷江流域羌寨碉楼、羌寨民居、羌族民俗博物馆、羌绣、羌笛制作、释比文化、瓦尔俄足、卡斯达温、宙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地及传承保护区展示场所的修复文本,据初步概算需资金39840万元。

  (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进行抢救、保护。

  目前民间仅存的非物实物,要尽快收购、收集起来,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黑水“卡斯达温”铠甲,民间仅剩3套,如不及时收购将面临消失。九寨沟“宙舞”面具、羌族“释比图经”及各种法器、嘉绒“傩戏”面具、藏羌服饰及各种民俗用品。

  (四)加紧对文字、影像、图片、音响的保护、抢救。由于大地震,几年来搜集整理的各种资料,均遭毁坏,要重新进行补充、收集。建立健全州、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文字、图片、音像数据库。

  (五)加大对非物传承人的保护力度。

  对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级等各级保护项目的传承人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建立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档案库。对传承人的保护、扶持和救助要落实到实处。尤其是对在“5·12”大地震中受了伤或是房屋损毁的传承人更要加大扶持救助的力度。(阿坝州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