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计划若10月证实工资保障运动成效不彰,将于明年3月或4月前提交有关最低工资的修订草案,为清洁工人及保安员订立最低工资,而立法后会有过渡期,并会加强突击检查。
负责执行工作的香港劳工处长谢凌洁贞19日在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说,过渡期间,特区政府会接触业主立案法团,解释要注意事项。根据《雇佣条例》,雇主须保存每名雇员过去12个月雇佣期内的工资纪录,由于最低工资根据时薪计算,现积极考虑要求雇主更细致地按员工工作时数列明薪金,方便执法人员调查。
不过,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陈婉娴担心,自雇及外判工种不受新例所限,雇主会以“假自雇”模式聘请员工逃责。
特区政府建议雇主一旦没有给予员工最低工资即等同欠薪,一经定罪,可根据《雇佣条例》判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楼宇管理公司或业主立案法团若违例亦要负上刑事责任。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长张建宗在会上重申,特区政府立场没有改变,10月前会继续鼓励公司参加工资保障计划,但10月完成检讨后若发现成效不彰,有关单位不会拖延,暂定于下年度立法会的上半年,即约3、4月提交草案。
对于有议员认为最低工资水平应足以鼓励综援人士自力更生,张建宗原则上赞成最低工资应比领取综援好,但强调综援和最低工资各有不同出发点,是“两码事”,挂钩时要小心。
特区政府亦在文件中提出,最低工资立法或会令雇主减少聘用有关员工,风险须视乎最低工资的水平及它对经济的影响,并多番强调有必要考虑市场及雇主能否承受。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