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成品油价格20日起上调 E93#汽油每升为6.14元
油价调整:批零差率不得低于4.5% 补贴低收入群体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记者6月19日晚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从6月20日起,广西成品油价格将进行调整,每吨价格将上浮1000元,折合每升约提高0.8元~0.9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规定精神,以及中石化、中石油集团公司在其价格权限范围内安排的具体价格水平,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广西市场调整后的成品油销售价格详见附表(本通知公布的乙醇汽油、柴油零售价格不包括清洁剂价格每升0.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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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3个专项部门的90号乙醇汽油按6480元/吨、0号柴油按6070元/吨执行。供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专项用乙醇汽油与柴油价格,分别在6480元/吨和6070元/吨的基础上,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同期市场零售价浮动水平协商确定。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渔业船用0号柴油价格按提高后零售基准价格6600元/吨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要求,中石化广西分公司、中石油广西分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乙醇汽油、柴油批发价格继续执行配送制,其批零差率不得低于4.5%。
液化气出厂价格不作调整,凡已擅自涨价的,必须立即退回到原有的价格水平。
据介绍,去年11月份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际市场油价继续攀升,特别是今年2月份以来涨速加快,2月19日、5月6日和5月21日先后突破每桶100美元、120美元和130美元,6月6日冲高至每桶138.54美元。我国原油消费近一半靠进口,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的矛盾日益突出。炼油企业生产亏损加剧,造成了部分炼厂停产和半停产,影响成品油市场供应。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地区再度出现排队加油、停供限供的现象。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国内成品油供给,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石油资源节约。
为控制调价连锁反应,这次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一律不做调整。
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将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
国家发展委要求,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货运价格、民航燃油附加标准以及公路客运价格允许适当疏导,但必须从严控制,由企业自行消化一部分成品油提价带来的成本增支因素,防止价格水平不合理上涨。各地要切实做好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努力稳定价格总水平。
根据国家这一要求,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各地要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和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和承受能力,从严制定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同时要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减轻经营者不合理负担的工作力度。对整车运输的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过路过桥费一律予以免除。
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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