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 住在台中的已婚许姓男子与刘姓女子有婚外情,刘女丈夫录音发现,但许男仍否认。法官要检验许的屁股多毛特征,由刘女先画下许男的大腿至屁股长毛的位置,并要许男拍照当庭比对,加上刘女也明确指出许家格局与摆设,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判许男5个月徒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法官杨文广说,许男原本反咬是遭刘女夫妻设计仙人跳,但查证后,两人均未借机索赔,且事后刘女与丈夫也在许男被提起公诉后已离婚,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所以不采信许男辩词。
36岁的泰籍许姓男子与41岁的刘姓女子,同在台中港加工区某公司上班,两人越走越近,还相约到许男家里及多地的汽车旅馆内搞婚外情。
后来,刘女的丈夫发现老婆常在家里与陌生男人通电话,密录通话才发现通奸情节,逼问刘女,她才坦承。许姓男子一路否认到底,刘女丈夫提告两人妨害家庭。
检方认为,刘女可指出许男隐私处的特征就是多毛,所以就要许男拍照当呈堂证据,并以此起诉许男。法官审理时,当庭勘验刘女打给许男的录音内容,并问他是否有奸淫行为,许男多次以“我听不懂你在讲什么”,还说“不怕把录音带拿给我老婆”。
法官杨文广认为,男女之间性行为是隐密的,外人无法查知,当庭要检验许男屁股多毛特征,要刘女先画下许男的大腿至屁股长毛的位置,当庭比对,加上检方曾要许男拍下屁股特征照片,两相比较确认特征相符,认定两人确实有过亲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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