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6月19日电(记者朱竞若)第六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举办期间,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正式发布。由此,福建省成为目前全国开展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唯一省份。
经征求国家有关部委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同意,福建省人事厅、省台办和省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在闽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有关政策,对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工程、经济、农业、卫生等4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实施范围和对象、基本条件和要求、个人申报和评审程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均作出了相应规定。
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了凡在福建省直接从事工程、经济、农业、卫生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地区居民,符合一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及相关要求,均可自主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是强调了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同时,考虑到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学术交流的实际情况,对SCI、SSCI、EI数据库收录的刊物上的专业论文列入认可范围。三是规定了个人申报和评审程序,由申报人填写评审表和简明表,并随附有关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是说明了其他有关事项,如国家已向台湾地区居民开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组织评审;台湾地区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在闽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卫生专业实践技能等考试暂不作要求。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先行先试政策的制定出台,标志着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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