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
本报讯 (陈中华记者陈松)18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的规定,省级党政机关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律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10%,各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也要按一定比例压缩。一律停止购置非应急抢险用公务车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暂停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定,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新建或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已审批或动工的新建和装修项目要压缩经费。地震灾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维修或重建项目,纳入当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暂停办理一般性因公出国(境)审批的规定。坚决禁止以学习考察、学术交流、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坚决禁止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业务培训,坚决禁止以业务培训等名义公款游山玩水。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坚决禁止超标准接待,用公款大吃大喝,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工资制度和津补贴政策,坚决禁止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规定,坚决防止因迟滞拨付等人为因素造成抗震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问题的发生。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要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特别典型的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