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长江北岸的一家船厂,为了使长江大堤内、外的新老船厂连成一体,在末经任何部门的充许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通过该厂永安洲厂区的长江大堤进行挖掘,已造成长172米,宽4米的大堤遭到严重的破坏,破坏深度达1.6米—2米。
后来经过泰州市防汛指挥部及市、区两级水利局等单位的研究协商,原则同意该厂对永安洲厂区防汛工程设施进行适当调整,并要求该船厂必须沿厂区外围新建钢筋砼防汛墙,以代替原有的堤防设施,整个防汛工程建设必须在今年4月30日前结束并组织验收。
可时至今日,大堤仍在施工中。
防汛设施如不及早恢复,一旦洪水到来,后果不堪设想。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严加查处,确保今年长江大堤的安全度汛。
《中国水运报》记者桂慧樵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