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人物
30多岁的他,中等稍胖的身材,朴实的外表,给人留下了诚恳、厚道、执著的深刻印象,这就是张军,北京市延庆县第五中学的一名普通职工。6年前,一次偶然的路遇,让他和义务普法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那时,张军负责管理学校的学生宿舍,因为工作时间被安排在晚上,白天比较空闲,为了补贴家用,他就买了一辆农用车,利用空余时间做点小买卖。
那年春季的一天,张军开着农用车路经县城的阪泉路时,看到那里正在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他突然想到:如果能利用自己的车一边宣传法律知识,一边做生意,这岂不是两全其美?从此,他这个义务法律宣传员正式“上岗”了。
张军动手开始装饰自己的农用车,又购置了播放设备,还制作了六块展板。从此,人们经常能见到一辆装饰大方且美观的宣传车,车厢两边挂着“普法教育,利国利民”的醒目横幅,车上的大喇叭播放着民事、刑事、交通等法律法规,不论酷暑严寒,宣传车传出的声音从未间断。他的行动和热情得到了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县司法局主动帮助张军协调县各相关部门,为其普法宣传提供便利条件,从而使张军义务普法宣传的范围从交通法规向环保、计生、治安等方面扩展。
为了义务宣传,张军放弃了经营的小买卖,除做好学校的工作外,他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义务普法宣传上,制作展板,复印宣传材料,张军先后花去了五千余元,却从未向任何单位索取过分文。张军一开始还担心爱人不理解,没想到,当他和爱人说明原委之后,通情达理的爱人不仅没有责怪他,还理解地说:“我支持你!”在2003年抗“非典”宣传中,张军开着他那辆普法宣传车和县司法局共同投入到抗“非典”的法制宣传中,他的执著和勇气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05年8月,在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张军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站”在南菜园二区正式落成。随着张军义务普法工作的开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这支队伍中来。新成立的“张军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站”采取视频普法、资料发放、图书查阅、网络查询、流动宣传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先后参与了县司法局举办的绿色奥运法律知识巡回展;圆满地完成了奥运会、残奥会法制宣传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组队参加了延庆县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等系列活动;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档案法等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期间,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服务站的日常工作中还新设了专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涉法问题,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经过3年的发展,服务站由最初的一人一车发展到拥有24名骨干志愿者的普法团队,还被定为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法学院学生的实践基地,正在吸引着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加入到普法志愿者的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