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北京市平谷区有一支由近30人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他们常年活跃在农村基层,用法制文艺的形式在广大群众中开展法制宣传,成为平谷区法制宣传的一面旗帜。
2007年,通过公开招募,近30位有文艺表演才能的同志被聘为平谷区法律志愿者。
他们自定演出计划,自编法制文艺作品,自行解决了演出时的交通工具、道具、服装、乐器、排练、饮食等各种问题。为了使节目更具可视性更贴近现场观众,他们尝试采用了风格多样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农村演出时就以小品、京东大鼓、快板、小评戏等为主;在学校演出时则以快板、诗朗诵、独幕剧、三句半等为主;在机关、企业、部队演出时则采用京东大鼓、快板、小评戏、话剧等形式,因为针对不同观众采取不同的节目类型,他们的每次表演都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志愿者们大多不是专业学习法律的,为做好工作,他们多方查找法制文艺作品和书籍做参考,虚心向专业同志请教。为了确保作品质量,他们还邀请区司法局的同志,对自行创作的法制文艺节目,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查,确保宣传效果准确无误。在他们不懈的努力下,群众关心的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都被编成法制节目。
针对群众学法难以集中的问题,志愿者们在安排演出时间上注重抓住四个时机:一是农闲时,小分队最多1天跑了3个村;二是开设集市时,充分利用平谷的5大集镇进行演出;三是重点活动日,如农村民主生活日、法制宣传日进行演出;四是晚上休闲、纳凉时,利用广场和农村普法大院进行演出。志愿者们组织的演出,观众常常蜂拥而至,有时能达到四五千人,演出现场常常发生只顾看节目忘了做饭、只顾看节目跑丢孩子的趣事。
据统计,这只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成立以来,上山、下乡,进村、入户,走社区、去军营、到学校,深入基层演出近500余场,观众达4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