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房山区活跃着一支全部由中老年人组成的特殊普法队伍,他们来自琉璃河镇,平均年龄55岁,这支队伍已成为房山区普法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
1996年,在李金老人倡导下,琉璃河镇几名热爱旅游的个体户农民自发组成旅游小宣传队,他们的愿望很朴实,就是一边旅游,一边通过宣传村规民约、文明守则等方式,为当地村民普及法律常识,也为提高游人保护环境的意识尽一点力。
随着活动越来越多,群众提出的问题也包罗万象,其中许多涉及法律的问题他们无力解答。宣传队员自己凑钱买来些常用的法律读本,开始坚持每月集中学习,每季度还请司法所的同志去指导,从不间断。
随着旅游小宣传队的名声越来越响,周围许多村子的老人慕名找到这里,纷纷自荐。这些老人爱好广泛,写诗、摄影、编个三句半,都能来上几下,其中有4位老人还是农村法律工作者,就这样,以法律为主要内容、以文艺表演为主要形式的公益法制宣传工作就这样开展起来。这个团队也有了一个比较正式的名字:中老年普法宣传队。
普法宣传队试着把自学的法律知识与农村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编排的《戒赌歌》、《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等文艺节目,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游人的喜爱。多年来,他们的足迹遍及颐和园、故宫、长城等北京著名景点,采用与游客互动的形式,用自编自演的法制文艺节目广泛宣传有关婚姻、治安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奥林匹克知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到游客的欢迎,就连许多外国游客都纷纷向他们索要中文的宣传品,还争着在他们准备的横幅上签名为奥运加油。11年来,这支队伍已经行程3万余公里,义务普法180余场次,10万人次以上受到了普法教育。
中老年普法宣传队的事迹很快传到了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房山区司法局在奥运倒计时一周年之际,将中老年普法宣传队正式命名为房山区“阳光老人义务普法志愿团”,并统一配备了服装和标识。了解到老人们缺少固定的学习和活动场所,房山区司法局及时与琉璃河镇政府协调,很快在东召村村委会腾出一间30多平方米办公用房,作为阳光老人义务普法志愿团的活动室。活动室的建立即方便了阳光老人排练节目、组织宣传活动,又为百姓咨询法律问题、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场所。现在阳光老人们经常在活动室排练,有时还会搬出“音乐家伙”在家门口练练,每当这时,总会吸引许多附近的村民来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