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噩梦不断毒贩自首杀过人
庭上悔改多次认错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谢鹏)“杀了人后,我天天晚上做噩梦”,刘国彬2006年因贩毒入狱,在服刑期间,他因受不了良心的谴责,遂主动交待了一起警方尚未掌握的抢劫杀人案。
贩卖毒品“二次进宫”
现年28岁的刘国彬是从化人,2000年3月,刘国彬因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4年8月假释。2005年11月,刘国彬假释期满。
其后,他又因贩卖毒品,于2006年3月8日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刘国彬日前在法庭上说,第二次入狱后,他经常寝食难安,几乎每天晚上做噩梦,思量再三,刘国彬终因受不了良心自责带来的痛苦,对监管方自首,讲述了自己在2006年1月曾犯下的抢劫杀人案。
刘国彬自首后,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2008年3月17日,刘国彬的贩卖毒品罪服刑刑满,当天,则因涉嫌抢劫罪重新被拘留。
抢劫摩托刺死车主
据刘国彬交待,2006年1月,一名叫莆军的“昔日朋友”找到刘国彬商量去抢劫摩托车。莆军是刘国彬2000年在少教所时认识的“牢友”。
2006年1月10日晚上,刘国彬和莆军在从化市找到以摩托车载运为生的何某,称要租车,当何某载着刘国彬和莆军来到从化市鳌头镇西湖村河塘队原旧瓦厂旁,刘国彬突然从后面使劲抱住何某,用胶布将何某的嘴巴封住。何某不停挣扎,刘、莆两人用事先准备的刀对着何某的腹部捅刺,并将其丢在路旁。二人劫取了何某的摩托车逃走。
后经法医鉴定,何某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并颅脑损伤死亡。
据刘国彬回忆,他们将摩托车卖了900元,他拿了200元。
庭上,刘国彬因该起抢劫杀人案受审。他说得最多的就是“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被害人家属,我愿意尽我最大的能力来补偿他们”。
据悉,本案另一犯罪嫌疑人莆军还在逃。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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