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聚焦
网络开放、平等、互动的特性以及低成本,也注定了它在政府信息公开、决策民主、阳光行政等方面有更好的监督作用。所以,当总书记与网友交流,明确表示“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时,怎不让网友惊喜连连?这不仅是对网络民意的肯定,更体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自信与勇气。这正是中国网民的幸福和信心所在。
当前,国内国际形势更为复杂,抗震救灾工作转入恢复重建阶段,经济社会各项预期目标实现迈进关键时期,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形势逼人,任务艰巨。
这些事情累计起来,是对13亿中国民众的“极度考验”。
领导干部上网,已经不是什么希罕事;但是如何对待网络,却依然值得进一步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的回答发人深省:“平时我上网,一是想看一看国内外新闻,二是想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些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三是希望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
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这是总书记上网的重要目的,是对互联网价值的一种认可,同时也应该成为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经历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30年,也是中国体育实现大发展、大跨越的30年。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沐浴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春风,依托于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增强的巨大推动,中国体育事业突飞猛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事实上,很多案件被发现,其线索都来源于群众举报。因此,职能部门提高对腐败的预见性和发现力,离不开广泛的群众基础,非常时期如此,平时尤如此。倘若群众举报有一个真实有效、可持续发展的平台,那么,纵然腐败分子无孔不入,每时每刻都在绞尽脑汁寻找腐败的机会,这所谓机会,也将同时成为其自我暴露的机会、身败名裂的机会。
在众多的领导换车中,确有一部分是原来的车辆到了报废更新时间。但是在不少地方,换位必须换车,这已似乎成了“潜规则”。一些地方财政困难,“旧轿”状况也不差,但领导履新照样换车不误;还有一些地方,由于换车过频,一些强势职能部门甚至人手一辆还有余。
从上述“局长之子与被替考生同名”等信息,笔者似乎找到了答案:被替考者的身份,决定了他们比普通百姓更需要这张大学文凭,因为文凭对于他们来说,决不仅仅是一张职场的“敲门砖”,更是能否“子承父业”、能否“等价交换安插职位”的筹码。从社会意义来说,查清被替考者的身份背景,剖析其身份与替考的关系,显然比破获此案更有意义。
不难看出,在“天水替考案”中,那些组织者、为组织者效力的各环节关键人物、有权势背景的被替考者,才是其中的最大受益者,也是最该被依法追究、最该被舆论所关注的。
市场有市场的力量,政府有政府的责任,怎样把两者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把各自的能量都充分发挥,是有关方面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的。在灾区,眼下有许多忙碌在废墟中挑拣残存砖瓦的身影,他们表现的是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渴望和自力更生的勇气,是解决这个艰巨复杂问题的巨大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不要求已经发生了交通工具倾覆或者毁坏的结果,只要产生了使交通工具倾覆或者毁坏的危险即可。同时,不管动机如何,并不影响定罪,只可能影响量刑。另外,刑法对于该罪也规定了较重的刑罚,一般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交通工具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极大,必须给予严厉打击。公安机关应当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对张建华等人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能“调离执法岗位”了之。
难道没有合理、恰当的执法方式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中学生都知道的基本法律精神。被打警察的隐忍和“杀人式执法”的疯狂都是对安分守己的负激励。老百姓需要的执法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善恶有报,最好是“眼前报”、“现世报”。
某种意义上,“限塑令”与其说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执法能力,不如说考验着我们的自律精神。因为,“限塑令”如果光靠政府部门一家的监管,而得不到公众的积极配合,即使力度再大,恐怕也很难取得良好效果。“限塑令”本身更多只是一种提醒和告知,它的效用发挥冀望于我们对这一提醒和告知的正确理解,以及在此之上对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的高度激发。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