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机关党组织联系机关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机关工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今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政府机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机关工会建设在面临着一定困难的同时,又面临着突破发展的大好机遇
机关工会是党领导的机关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机关党组织联系机关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所以,建立机关工会组织,加强机关工会建设,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法》赋予机关职工的神圣权利。
长期以来,机关工会在加强机关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推进机关民主政治建设、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行政改善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人和政府机构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机关工会建设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存在五大问题
一是机关存在着应建未建工会以及工会组织和会员发展漏报漏统现象,对脱钩企业状况不了解。目前,一些机关工会还存在着会员数等工会组织数统计不准、直属单位漏报漏统等问题,基础工作有待全面加强,很多机关工会没有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起来,或者没有把这些工会管起来,特别是对机关脱钩企业及其工会组织状况不了解、不清楚。对其职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就更没有掌握。
二是直属机关工会工委承上启下和对下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履行工会各项职责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上汇报,对外沟通和对下指导等方面还较缺乏,一些全总、省总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还不能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对上沟通、对下指导较少,为机关各级工会组织做好工作搭建的平台还不够,基本处于一种自觉工作和简单的活动型状态。部分机关工会在做好机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活跃职工文体活动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对外宣传不够,工作在工会系统影响较小。
三是各机关单位工会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据初步调研掌握,机关各单位工会工作参差不齐,有的工作很突出,也有的工作比较落后,有的工会只是活动型、福利型工会,根本不是维权型和创新型的工会。究其原因,既有各单位党政重视支持不够的原因,也有与上级工会沟通协调、工作指导力度不大以及本单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的实际问题。
四是机关所属工会还普遍存在着无机构、无编制和无专职工作人员情况,直属机关工会工委自身建设尚待加强。据调查统计,目前各级机关单位中,很少单独设立工会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是含在机关党委内部,工会干部绝大部分是兼职。由于人少、事多,一些机关工会工作常常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由于没有设置机构和编制,工会干部职级不能及时确定,工会干部流动性大,专门做工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都很有限。直属机关工会工委目前人员也较少,源头参与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是机关所属工会制度性建设还需规范。机关工会的大局意识、规章制度、议事规则、干部素质等自身建设方面相对较弱,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整顿规范民主程序等工会法制化、民主化建设需要加强。工会的一些常识性和程序性工作亟须规范。据了解,很多单位没有及时换届,有的即使换届了,也没有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组织办法履行选举程序,致使机关工会对会员意识淡薄,对工会组织机构的规定不了解,影响了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主要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状况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各级直属机关工会工委一般由于未按同级副职配备工委主任,对外沟通协调力度受到影响。加之人手少,工作面广,工作量大,基础工作薄弱的原因,致使各机关工会工作的效果不够好。当然,也有工会干部自身工作主动性不强、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不够大胆的实际问题。与此同时,各级地方工会调研检查督促指导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对新时期机关工会如何定位和充分发挥作用研究还不够。显然,只有切实加强机关工会建设,使机关工会更好地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才能充分发挥其在机关中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完善建设对策
及时出台《机关工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更好地指导规范机关工会工作。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后的《工会法》第56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全总认真组织调研,并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进行研究论证,目前看,亟须加快进度尽快出台《机关工会实施〈工会法〉办法》,明确机关工会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职级等问题。加强制度规范,使机关工会工作运行有法律依据。同时,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也应对1995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机关工会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加强各级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和所属机关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从机关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找准机关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各级机关工会的自身建设,积极推行机关直属工会组织形式,积极推进县级以上直属机关工委和机关设置工会机构,配备好专兼职工会干部,积极做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十一五”工会干部轮训规划,加强机关工会干部上岗资格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会干部素质和能力,推动机关工会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规范各级直属机关工会基础工作,搭建机关工会工作平台。加强机关工会基础工作规范化,认真做好基础材料搜集整理、归档立卷和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搞好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统计上报有关数据,摸清所属脱钩企业职工和工会状况,搞好这些企业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及隶属关系的研究等具体工作。积极为各机关工会开展工作搭建平台,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领导机构,推动建立健全机关民主管理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在机关精神文明创建中发挥作用,不断增强机关工会的社会影响力。
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发挥和履行好各级直属机关工会工委承上启下的产业工会职能,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汇报、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对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好全总的工作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积极培养和选树典型,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以典型引路,全面推动机关工会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的活力和影响力。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可选定部分机关工会作为工作联系点,便于工作信息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