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3日讯记者袁定波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干警认真学习禁毒法,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禁毒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在全社会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引起社会各界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危害;努力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始终把对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放在第一位,达到有效的戒毒效果;加强对涉毒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有力打击和惩治毒品犯罪,教育和挽救涉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通知明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要由专门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或在劳教所中单独编队管理,与劳教人员严格分开。充分借鉴劳教戒毒模式的成功经验,从实践和理论上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戒毒治疗模式。要选调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从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医疗工作,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
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集强制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充分利用劳教场所现有资源,做好戒毒康复项目建设,逐步扩大戒毒康复规模,接收、安置更多的戒毒康复人员。要深入探索适合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戒毒康复场所各项制度,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和就业指导,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