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兴奋剂药品监管又有新举措。记者昨天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对于兴奋剂药品除了要求其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上标注“运动员慎用”的鲜明字样外,本市倡导药品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在销售凭证中也对“运动员慎用”予以明示。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下发了《关于推进流通市场兴奋剂药品标识管理的通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兴奋剂药品严格管理。药品监管部门在通知中还提出了具体实施建议:药品批发企业可在内部计算机管理系统上,对兴奋剂药品采用加注特定标识的管理,以便实现在采购、验收、销售等环节上的专项控制。企业对兴奋剂药品(包括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出具的“随货同行联”上,加注“运动员慎用”的鲜明字样。
从本月起直至8月,食药监稽查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兴奋剂专项治理的暗查行动。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