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2-27”火灾后续报道
南山消防大队政委黄某涉嫌滥用职权
另一渎职人员已被提起公诉,我市检察机关公布近期查办的多起典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孟广军)记者昨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启动的举报宣传周活动中获悉,南山“2-27”火灾一渎职人员已被提起公诉,另两名公职人员的犯罪事实已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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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南方金属大厦一楼发生特大火灾,导致15人死亡,3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根据省检察院指示,深圳市检察院和南山区检察院抽调专人配合省院开展工作,介入事故调查。根据群众举报,获得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南山大队政委黄某(副处级),原南山大队防火科副科长曾某(副科级),原防火科防火监督员林某涉嫌玩忽职守的线索。经过依法侦查,检察机关现已查明黄某涉嫌滥用职权、曾某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林某涉嫌玩忽职守的事实,近日,检察机关已对林某提起公诉,另两案也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市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欢迎市民采用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等多种方式,对身边发现的职务犯罪进行举报。检察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会认真负责地对待每条举报线索,对于署名举报,检察机关保证件件有答复,市民举报时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其词,对于举报有功人员,检察机关会视情况给予奖励,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同时,检察机关鼓励犯罪者积极自首,用实际行动进行悔改,以望依法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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