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丽普
新闻提示
运营车辆年检中,车主必须交纳2000元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或者让一指定公司代理商业保险,否则不予年检盖章;交纳2000元钱后,即使不安装行驶记录仪,也可以年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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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主无奈安装行驶记录仪
23日上午,邢台市公安机动车检测中心,老苗无奈地为自己的19座客运车安装了汽车行驶记录仪。这个安装在汽车方向盘旁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是一个黑色长方形物体,上面显示着车速、时间等信息,外表类似于电子钟表。
为了安装这个行驶记录仪,老苗付出了2000元钱的代价,他认为这笔钱花得十分不值。“我的车3月份就年检了,交钱后并没有立即安装行驶记录仪,主要是为了先年检盖章。车天天在路上跑,总不能天天被罚款吧。”老苗说,他交钱后没有立即安装行驶记录仪,就是抱着侥幸心理,希望有一天能够退还给他那2000元钱,“可现在,钱不能退,其他车辆也都安装了。钱早就交了,只好安上了。”
让老苗想不明白的是,既然是为了车辆的安全着想,为何交钱后不安装也可以“年检”呢?这不是明摆着强行向车主收钱吗?
在邢台市公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很多司机都在抱怨安装汽车记录仪一事。巨鹿的潘先生说,最初得到的信息是,所有营运的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车辆,都得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如果由一个叫“金安”的保险公司代理商业车险,可以免费安装。初装行驶记录仪时,对于保险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车辆须提前续保。保险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的,须交纳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保证金2000元,保险到期后到“金安保险”续保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凡未安装行驶记录仪的车辆,不予年检,新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潘先生说,按有关规定,交警支队无权强制车主交纳交强险之外的任何保险。邢台市将安装行驶记录仪、上保险与车辆年检联系在一起,有强买强卖、强制买商业保险的嫌疑。“虽然现在实施中有些变通,可以不买保险,但2000元安装一个行驶记录仪,价格也有点离谱吧?”潘先生通过咨询得知,在这里需要交2000元安装的汽车行驶记录仪,从经销商手中购买只有1000元左右。为此,车辆检测完毕后,潘先生没有安装行驶记录仪,也没有加盖年检章,“等等再说吧!在我没有见到正式文件之前,不想交这笔钱。”
2 安装记录仪是“上面的规定”
在邢台市公安机动车检测中心的营业大厅,记者咨询了不同窗口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更多的解释,只说安装行驶记录仪“是规定,不装不能年检盖章”。
在检测中心的行驶记录仪安装处,记者以车主的身份咨询时,工作人员说:“这是上面的规定,必须安装。只能在这里安,不能自己安装。”
工作人员还说,这项业务是邢台市交警支队与“金安”合作的项目。如果不在“金安”入保险,2000元就是这个记录仪的费用。如买该公司的商业保险,则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具体计算。“一辆19座的客运车辆,每年得上万元左右。”旁边一位车主估算说。
在记者的要求下,工作人员还拿出了“金安贸易有限公司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表”,上面有“邢台市顺通服务公司”和“邢台市金安贸易有限公司”的盖章。这位工作人员说,邢台市顺通服务公司就是交警支队的服务公司,行驶记录仪安装后与邢台市交警支队联网。
3 收费规定无说服力?
潘先生说,众多车主都试图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抵制安装行驶记录仪一事,而很多人已经顶不住被交警罚款的压力而交钱了。“事实上,这项规定的文件不是政府发文的正式文件,是邢台市交警支队向政府的请示报告,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收文呈办笺,这并不能代表市政府的正式文件,缺乏说服力。”
23日上午,在邢台市公安机动车检测中心负责人办公室里,记者也看到了“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请示(邢公交<2007>127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办笺”的复印件。
该检测中心负责人说,他已经多次向车主们出示过这份文件,目的就是想告诉车主们,这项规定并不是检测中心私自做出的,而是在执行命令,“早就要求让安装行驶记录仪,我们顶着压力延迟到春节后才开始实施。不出意外,实施后,检测中心增加了很多与业务无多大关系的解释工作。”
面对“车主身份”的记者对该规定的质疑,这位负责人承认的确有“强买强卖”的感觉,但检测中心除了执行外,没有其他办法。他还建议,如果对此解释不满意,还可以到其他地方咨询,如果能解除这一规定,对检测中心也是一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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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黑匣子
汽车行驶记录仪,俗称“汽车黑匣子”,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由于记录仪能够实时记录车辆运行和驾驶员驾驶活动的有关信息,它可在遏止疲劳驾驶和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章、约束驾驶人员的不良驾驶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营运管理水平等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将为事故分析和鉴定提供原始数据。
目前很多省市正在积极推进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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