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寻死扰乱治安可送劳教
本报讯 (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任文)一人跳桥,全市人民都遭殃,对去年发生的洛溪桥、越秀桥等跳桥秀事件大家还记忆犹新。广州市人大代表关注跳楼秀所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并建议加大对此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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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者作“秀”成分居多
吴振鑫等市人大代表提出,在广州市,近几年因经济或感情纠纷而采取跳楼、跳桥、跳吊塔等极端行为日渐增多。这些人,自杀行为真真假假,作“秀”的成分居多,有的甚至是受雇而来的。跳楼事件一发生,110、消防官兵、辖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居委会都全线出动。警车、消防车辆与设备纷纷到位,由于现场气氛紧张,秩序较乱,直接影响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学校上课,在道路上圈围出大面积的警戒线,围观的行人越来越多,交通也陷于瘫痪……由于这些事件大多发生在闹市;自杀者与救援者相持时间长,因此,为救援那些为一己私利的“跳楼秀”,我们所耗费的社会公共资源难计其数。
政府多部门须迅速介入
出现“跳楼秀”情况时,需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不参与,即使当事人被解救下来,但由于当事人的诉求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或合理解释,可能会继续上演“跳楼秀”。
另外,针对“跳楼秀”现象,社会保障部门不断简化举报、投诉程序,降低农民工的诉讼成本,建立起畅通的维权渠道,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记者从答复中了解到,公安部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条文作了具体细化。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处置影响社会公共秩序自杀行为的工作意见》,并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对以寻死的方式故意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治安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将依法对此类违法人员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送劳动教养,措施实施以来,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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