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6月25日消息(记者胡啸)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自6月下旬至10月底,我国将启动为农村低收入者提供小额人身保险的措施,首批试点选择了江西、山西、黑龙江、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等9个省(区)的县以下地区。
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小额保险试点产品保险金额应在10000元至50000元之间,且价格低廉;保险期间在1到5年,条款要简单明了,便于农民理解,同时除外责任要尽量少;核保理赔手续简便,主要针对低收入群体销售。
在首批试点过程中,将着力推广多种形式的意外伤害保险,兼顾适量的定期寿险,择机推出可承保多个生命的联生保险,为农村单一家庭提供整体保障,解决低收入群体突出关心的意外风险和死亡风险。
此外,对于在试点地区销售的小额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在定价方面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产品预定利率,但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3.5%;在条件许可的农村地区,可探索在农村已有联合体或各种农民联合组织的基础上,成立农村保险互助组织,对成员提供互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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