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5日电 台当局“环保署”表示,电子体温计日渐普遍,汞温度计退场时机成熟,7月1日起禁止汞体温计公开贩卖给一般民众及非医疗机构,违者可处新台币一千两百元到六千元不等罚金。
据“中央社”报道,为降低汞对环境及人体潜在危害,“环保署”今年3月间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限制汞体温计的输入与贩卖,除医疗机构暂不适用外,相关业者不得将汞体温计售予、赠予一般民众与非医疗机构。
“环保署”表示,加强对含汞产品管制是国际趋势,官员指出,每支汞体温计含汞量仅一点二公克,难以回收处理,不慎破碎又会永久性污染,又经问卷调查发现,目前市售体温计以电子式体温计、耳温枪为主,因此决定公告禁售。
不过,对于在今年3月26日公告前就已取得输入许可证的业者,仍可将汞体温计贩卖给医疗机构,至2011年7月1日止。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