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25日电(记者方列、李骎)“吸毒行为是违法的,但在戒毒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把戒毒人员当作是病人、毒品受害者。”杭州市在尝试社区禁毒工作过程中,用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帮助戒毒人员解决各种困难,令他们早日摆脱毒品,融入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禁毒法》重要内容之一,社区戒毒成为全社会戒毒的“哨兵”。“禁毒法实施后,对我们来讲也是执法理念上的转变。”杭州市禁毒支队二大队朱莉萍副大队长说。
“我是在一次与朋友的聚会中,由于好奇第一次吸食了毒品海洛因,从此染上了毒瘾。”家住上城区小营街道的王华,自从沾上毒品后就陷入了泥潭难以自拔。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王华成为了小营街道社区戒毒工作的一位帮扶对象。“我现在已经戒毒了,人也健康了许多。”王华感激地说。
从2008年2月开始,杭州市铺开社区戒毒试点工作,上城区小营街道成为了浙江省三个社区戒毒(康复)试点之一。目前,小营街道共接收符合社区戒毒人员24名,男性21名,女性3名,年纪最大的55岁,最小的23岁。社区接收戒毒人员后,就会成立监护小组,由社区主任或者书记牵头,治保主任、社区民警、戒毒人员家属、志愿者、退休干部、社会法律工作者、社区医生组成多方的力量共同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
小营街道党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戒毒人员社区倾注更多的是责任和爱,为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帮助。“由于不少吸毒人员是特困人员,没有工作,每个月政府给的经济补助比较少,在戒毒过程中要支付必要的医药品费用,容易经济上产生困难。比如美沙酮治疗,我们就帮助每月解决100元的戒毒费用,减少了戒毒人员的经济困难。”除此之外,小营街道还为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帮助。
记者了解到,据禁毒法规定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以及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可进行强制隔离戒毒。而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两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最长可再延长一年。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将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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