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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富姐割喉案凶手昨判死
一天之内,两宗命案,三条人命;事发番禺某高档别墅小区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谢鹏 饶晓兰
2007年3月,番禺某高档别墅小区发生入室抢劫案,女主人惨遭割喉。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行凶匪徒一审被判死刑。
据悉,该高档别墅区窃案频发、洋酒屡屡被盗。此外,案发8小时内,番禺两小区内先后发生两起命案、三人死亡,再度唤起人们对社区治安问题的关注。
连环命案
入室抢劫杀死三人
2007年3月16日下午5时许,番禺区市桥镇侨惠苑侨汇楼,一对年近七旬的老夫妇疑遭歹徒入室抢劫,在家中惨遭杀害。
8个小时后,番禺某知名小区高档别墅内再度发生入室抢劫案,一名43岁的女子在家中惨遭割喉杀害。一天之内,两宗命案,三条人命。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发现同一天内,该高档别墅小区还发生了两起盗窃案,初步怀疑是同一人所为。
2007年4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李磊落网,揭开了别墅区割喉案的真相。
真相揭秘
偷来菜刀竟成凶器
李磊,1984年出生,汉族,江苏省东海县人,文化程度初中。
法院审理该案后查明:2007年3月16日下午6时许,李磊爬墙进入番禺某小区高档别墅区,在9街12号别墅里翻箱倒柜,盗走现金500元、范斯特牌长裤一条。另外,他连小东西都不放过,价值10元的雨伞、价值3元的米老鼠闹钟、价值8元的玩具车遥控器等都被他搜刮一空,更为关键的是,他还在该别墅内盗走了两把菜刀,而其中一把菜刀也最终成为杀人的凶器。在12号别墅搜刮之后,他“转战”18号别墅、20号别墅,但均未盗得财物。
17日凌晨1时许,不甘心的李磊携带偷来的菜刀潜入16号别墅,正当他翻箱倒柜的时候,被房主钟丽娟发现。李磊持菜刀朝钟丽娟的脖颈、头上一通乱砍。钟丽娟大声呼救,无人应声,最终瘫软倒地。
凶徒用被子盖住了一动不动的钟丽娟,随后匆忙拿走钟的钱包(内有170元)、手机,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钟丽娟系锐器作用于头部、颈部致颈髓上段断裂死亡。
案情回放
听到呼救不敢现身
死者钟丽娟死亡时只有43岁,有两个17岁的双胞胎女儿。
案发时,钟的丈夫和女儿都不在家,只有朋友家的小孩吴某南(20岁)在其家中借宿。
3月17日上午,钟的女儿回家,前来开门的却是吴某南。
其后,两人在二楼房间内看到,地上满是血迹和头发,二人吓呆了,立刻报警。
后据吴某南供述,案发当晚,她与被害人钟丽娟在一楼看电视至次日凌晨零时,后她上三楼睡觉,钟丽娟上二楼。凌晨2时许,她朦胧中听到有女子喊救命的声音,还夹杂着男子的声音,但是她听不太清楚,又害怕,所以就继续睡觉了。直到次日,才和钟家女儿一起发现尸体。
频发窃案
高档别墅屡遭光顾
凶案发生后,警方经调查发现,该高档别墅区窃案频发,李磊本人也曾在该小区多次作案。
2006年8月15日下午6时许,李磊爬墙进入别墅区,爬窗进入6街98号别墅,盗走快译通一台、手表一块。
2006年11月16日下午6时许,李磊爬墙进入6街69号别墅,盗走屋内现金300元;随后进入63号别墅,盗走轩尼诗X.O 洋酒一瓶(价值900元);进入102号别墅,未盗得财物;进入108号别墅,盗走芝华士洋酒一瓶、挂钟一个、电话一台、健身球一对、小篮球两个、卷画一幅、外衣三件、军刀一把、香水两支、行李箱一个和首饰一批等等。
法院宣判
数罪并罚获领死刑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磊在入户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李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且李磊抢劫的手段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日前,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李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其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扶养费等各类费用合计36万余元。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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