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通讯员陈欢近日,记者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院长叶青手中接过了聘书和证件,正式成为该院的特约观察员。与本报记者一同成为该院特约观察员的还有新华社、中新社和浙江本地多家媒体的21名记者。
叶青说,“媒体可以成为权力正确实施的监督者,成为社会公众与法院、法官之间的沟通桥梁。”
为确保特约观察员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该法院制定了《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特约观察员工作办法》,赋予特约观察员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办法规定,特约观察员有权优先获得新闻报道素材,进一步实现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扩大案件审判和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面;并以此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推动法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品质。
“这是法院自加压力,平时老百姓除了来旁听法院审理案件之外,对于法院其它工作,几乎无从知晓。这层神秘的面纱不但掩盖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业绩,也掩饰了一些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中的瑕疵。聘请记者作为特约观察员,就是为了推动法院进一步开放,实现阳光审判,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让记者监督我们的工作和队伍。”叶青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今后,作为特约观察员的记者,可以直接参与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比如说,审委会讨论案情、执行局外出执行、跟随法官走访当事人等,以体验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日常工作。
据悉,聘请媒体记者做特约观察员,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