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6月26日电 (宋学春 赵法文)5月上旬,胶州市中云街道办事处南卧龙村要出售一处集体厂房,两委测算价格为210万元。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刘传松提醒:应按照村级小额项目交易一般程序公开招标拍卖。一竞标,中标价格为290万元。
与南卧龙村一样,山东省胶州市目前已有4个镇(街道办事处)32个村成立了村级监督委员会,已自行调解处理宅基地安排、低保户申请救助等方面的矛盾100多次,信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三成。
胶州市纪委通过调研发现,村级事务决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决策不民主、不规范,导致集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群众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为有效解决对村两委干部监督乏力的问题,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村官用钱村民批,村官决策村民审,村官办事村民评”。胶州市在整合村务公开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基础上探索创建了村级监督委员会。
胶州市纪委副书记刘绪勋介绍,监督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主任由分管组织的村支部委员兼任,副主任由村委会中调解员兼任。监督员从依法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选任,并由镇(街道办事处)纪委(纪工委)审核、备案。监委会成员主要对村重大事项行使好参与权、建议权、审核权和初查权,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益,同时也更有效地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发生。
刘振祥是胶北镇肖家屯村监督委员会新任主任,上任以来每次开碰头会他都会强调一句话:我们就是代表村民行使权力,凡事一定要实事求是。现在,老刘每天不管有事没事都要到村委会溜达几趟,就村民关心的集体土地发包、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该镇纪委书记刘强这样评价村监委会的作用:“它是镇纪委在村一级的工作延伸,是镇纪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
村监委会的建立和运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村民和村干部的关系。青岛一家开发商看中了中云街道办事处西宋戈庄的一块土地,想要投资1.7亿元,建设一个面积4万平方米的建材城,但由于涉及到部分村民房屋拆迁问题,项目一直搁置,村两委也很头疼。该村监督委员会及时与村民进行沟通交流,把握群众的思想动向,理顺群众的情绪,建议把议定的拆迁方案、补偿标准等事项印成明白纸一一发放到各家各户,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待无异议后再签定协议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仅仅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涉及的17户居民主动完成了搬迁,无出现一例上访事件。西宋村党支部书记高绪华赞叹说:“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村里的监督委员会管大用!”
在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胶州市下一步准备在全市811个村全面推开。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