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立法会26日通过《2008年收入条例草案》,以实施在2008-2009年度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一些税收措施。该条例草案会修订《酒店房租税条例》及《税务条例》,以实施有关的税收建议。
免收酒店房租税的建议会借修订《酒店房租税条例》实施,并会在2008年7月1日生效。至于其它有关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物业税的建议,会借修订《税务条例》实施。
有五项建议会借修订《税务条例》予以实施。第一项建议是把标准税率由16%调低至15%,以及把公司利得税税率由17.5%减至16.5%。第二项建议是把薪俸税基本免税额及单亲免税额由100000元增至108000元,而已婚人士免税额则由200000元增至216000元。此外,亦建议把税阶由35000元扩阔至40000元。
第三项建议是把可扣除慈善捐款占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应评税利润入息的比例上限,由25%提高至35%。第四项建议是为环保机械设备的资本开支在购买年度提供100%的利得税扣除,以及让那些主要附设于建筑物的环保装置的折旧减值期,由一般的25年缩短至5年。上述四项建议会由2008-2009课税年度开始生效。
第五项建议是宽减2007-2008年度75%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物业税,每个个案以25000元为上限。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2007-2008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
免收酒店房租税的建议会令特区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4.7亿元。调低标准税率和公司利得税税率的建议,会令特区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53.6亿元。增加个人免税额和扩阔税阶的建议,会令特区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23.1亿元。
提高认可慈善捐款扣除上限的建议,会令特区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8000万元。宽减2007-2008年度75%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物业税,而以每个个案25000元为上限,会令特区政府在2008-2009年度的收入减少约148.1亿元。至于为购置环保设施的资本开支提供更优惠的利得税扣除,难以评估其财政影响,但预计影响不大。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