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对朝制裁目前仍在实施
早报记者 马毅达 周云
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昨天依然平静如常。
作为专门负责冻结与美国为敌的国家、组织和个人的银行账户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机构,该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昨天向早报记者表示,该办公室发布的《特列国外机构清单》上目前仍有朝鲜的名字,所以还会继续对其实施制裁。
至于朝鲜提交核申报清单后,布什总统是否会下令办公室解除对朝制裁,该官员表示不予评价。
45天后取消对朝制裁
此刻,美国总统布什在白宫玫瑰花园发表的声明余音未了。布什欢迎朝鲜申报核计划,并宣布美国将把朝鲜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名单中删除,并停止对朝制裁。同时,他强调朝鲜必须以可核查方式停止生产核武器。
白宫声明更是给出了一个具体的时限——45天。
事实上,美国将朝鲜列为“支恐国”始于1988年。1987年,一架韩国的民航飞机在印度洋上空发生爆炸,造成105人死亡,美国事后称朝鲜应对这次爆炸负责,遂于1988年1月将朝鲜列为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并一直持续至今。但朝鲜对于美国的指控一直予以否认。
据美国国务院的声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名单是根据美国法律中3个条款的规定而建立的,分别是《出口管理法案》第6条、《武器出口控制法》第40条以及《1961年对外援助法》第620条。
如果一国被美国列入“支恐国”名单,它将会受到美国的经济制裁,包括严格限制美国资本投资、禁止美国和其进行武器贸易、严格控制军民两用技术的贸易以及复杂多样的金融和其他限制,包括利用美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阻挠国际组织对这些国家进行资助。
此外,美国还会根据国内法律对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的个人和国家进行惩罚。
1400万美元资产将解冻
解除对朝适用《敌国贸易法》后,据称将使1400万美元的朝鲜在美资产得以解冻。
对朝鲜的经济制裁力度,一直随着美朝关系的起伏而波动。
1950年,美国根据《敌国贸易法》的精神而制定的《外国资产管理条例》开始了对朝鲜的经济制裁。然而这些条例曾经多次被修改,比如2000年6月19日就曾经修改过一次,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决定缓解对朝鲜的经济制裁力度,以改进两国之间的关系,鼓励朝鲜放弃远程导弹的试射。2006年4月6日,美国又对该条例进行了追加,禁止美国公民拥有、租赁甚至驾驶挂有朝鲜国旗的任何船只。
2007年2月2日,该条例又被衍生出以下内容:美国公民不允许在朝鲜登记购买任何船只,也不允许帮助船只获得悬挂朝鲜国旗的许可。
条例中除了某些条文不对美国公司的外国分支机构产生限制作用之外,其他条文对所有美国公民、永久居留者都一样有效,无论他们身处何方。一旦违反,可能遭受最长10年的囹圄之灾,或者是高达100万美元的公司罚款和25万美元的个人罚款。
按照现行的《外国资产管理条例》,在未提前通知或者得到外国资产管理局批准的情况下,朝鲜产的货物不可以进口到美国,无论是直接或是通过第三国间接的途径。
对朝鲜出口货物也必须获得美国商务部或者其他机构的批准。金融方面,2000年6月16日冻结的朝鲜账号、资产都无法解冻,但之后的其他交易都是允许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外国资产管理条例》2000年6月19日修订之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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