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因辞退抑郁症员工而引发劳动争议仲裁案———
因涉嫌歧视抑郁症员工袁毅鹏,著名跨国巨头IBM被诉至劳动仲裁部门,日前,相关部门作出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及奖金等,但裁决公布后,IBM未予正面回应。
昨天,袁毅鹏告诉记者:“我一定要按照劳动仲裁结果,回到IBM公司工作,而不会接受其他解决方法。”这是国内首起因辞退抑郁症员工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
当事人: 不用抑郁症员工是歧视 袁毅鹏今年26岁,2006年通过校园招聘进入IBM公司,担任电子研发工程师。“我非常热爱这份工作,因此工作也很努力,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很开心。”
刚刚参加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袁毅鹏十分努力投入工作,在这种生活中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此后的一年,袁毅鹏的身体健康出现问题,被确诊为抑郁症,他将自己的病情告知了公司。不久,袁毅鹏与公司一名香港经理在工作上发生争执。
“去年6月19日,我递交了辞职申请,但部门领导劝我不要辞职,可以以病假形式去医院治疗。”去年8月,袁毅鹏持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议边工作边治疗”的鉴定要求重新上班时,却被IBM拒绝。随即,双方展开“拉锯战”,其间袁毅鹏抑郁症复发并加重,此后曾两次自杀未遂。
今年2月27日,IBM上海分公司向袁毅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多次违反公司纪律,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袁毅鹏认为,“不录用抑郁症员工”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3月,袁毅鹏一纸申诉书将IBM公司诉至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部门: IBM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 6月18日,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袁毅鹏和IBM公司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同时裁决书中指出,IBM中国公司必须按照9822元/月的工资标准支付袁毅鹏2008年3月1日起至裁决作出之日的工资,以及总计18044元奖金,合计5.7万余元。由于袁毅鹏是与IBM中国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IBM上海分公司向袁毅鹏出具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根据有关规定,申诉人和被诉人如不服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IBM: 不对更多细节作评论 昨天记者获悉,IBM公司公关部向媒体公开了一份声明,但声明并未正面回应履约问题及对仲裁结果的态度。
声明中说,IBM一直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所涉及的这名员工,IBM在他提出辞职后,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继续为其提供经济和医疗上的帮助。由于本案尚处于司法程序中,不对更多细节作评论。对于IBM的回应,袁毅鹏在其博客上发了一封“致IBM大中华区总裁周玮琨公开信”,信中说:“请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同时IBM公司应无条件依法恢复我原岗位工作。”(吴琳琳)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