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7日电 在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强烈表态“两岸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一定要通过下,台行政部门感受强大压力。据了解,“行政院”已经指示“陆委会”开始研议相关立法,并希望能在本会期末送进“立法院”审议。
民进党团也已备妥版本,待“政院”草案送进“立院”后并案审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民进党的版本26日定案,据了解,王金平已经过目,并和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交换意见。民进党紧咬海基会高层在两岸相关机构的兼职不放,量身订作了“江丙坤条款”,明定主管机关授权谈判订定协议的民间团体或其聘雇或同行的个人,应遵守利益回避。
为避免两岸协议多头马车的现象,政党及其附属之团体或个人非经主管机关授权,不得与大陆地区之政府或政党讨论或洽谈关于两岸协议的相关事务。此条文不啻宣告终结国共平台,也让“陆委会”“硬起来”,将两岸谈判推向“政府对政府”层级。
由王金平主动抛出、备受争议的“立法院”参与谈判也被民进党团一字不漏地纳入条文中,明订两岸协议签署前,主管机关应先报请“行政院”同意并与“立法院”秘密协商,必要时,“立法院”得经院会决议,派员参与谈判,但参与者必须保密。
尽管上述规定已经引发“立法权”侵犯“行政权”疑虑,但民进党团更进一步纳入“立法院”权力,明定“立法院”可在上述秘密会议中有开放、保留,以及禁止授权三形式;换句话说,即使“陆委会”授权海基会赴中谈判签协议的内容,但仍可能在“立法院”这关被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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