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涉黑案”牵出七名公职人员
光氏弟兄涉黑集团案审理完成,将择日宣判
“以‘二光’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长达近6年!其背后有无‘保护伞’?”这是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日前在有关材料上,就发生在池州市境内以光志强、光志刚弟兄为首的集团涉黑案件作出的批示,他要求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并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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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获悉,随着光氏弟兄涉黑犯罪集团49名被告人不久前被提起公诉和开庭审理,有关方面已梳理出7名国家工作人员涉案的线索。初步调查查明,池州市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杜志浩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与该案其他48名被告人已被提起公诉和审判;收受该案首犯光志刚贿赂并对其滥采矿产资源放弃监管的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原局长汪虎涛和该局矿管科原科长胡社祥,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贵池区某原副区长等2名处级干部受到当地纪检部门诫勉谈话,另有2人正在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光氏弟兄涉黑犯罪集团是池州市近年来第一个涉黑组织,初步形成于2001年。光氏弟兄通过插手民间纠纷、替人讨债、暴力护采江砂、强收娱乐行业的保护费、非法垄断马铃薯等蔬菜批发业务和锰矿石销售渠道,从而聚敛了巨额钱财。他们多次在池州市贵池区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非法持有枪支等诸多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从2007年7月该犯罪集团被立案侦查,到起诉、开庭审理历时近一年时间。今年5月9日,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指控光志强、光志刚等49名被告人,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14项罪名。49名被告人中有4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除光氏弟兄为组织、领导者外,10名被告人为其骨干成员,31人为一般参加者。一审开庭后,整个庭审耗时9天。法院将择期宣判。(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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