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6日)是第21个国际禁毒日,辽宁大连警方在为此开展的禁毒宣传中,发动市民对涉毒犯罪进行举报。
全市宣传主会场设在沙河口区西安路长兴电子市场门前,由大连市公安局、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和沙河口公安分局联合举办。
宣传活动进行期间,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现场讲解毒品基本知识、毒品危害和当前的禁毒形势。并将缴获的毒品实物和吸毒工具现场展示,发动市民积极发现和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同时,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今年6月起正式实施的《禁毒法》,号召市民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等。大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表示,该法对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更加严厉,其中明确,容留他人吸毒可处10至15日拘留。
以前的法律、法规中,对容留他人吸毒,传授制毒方法等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6月起实施的《禁毒法》在此方面加以完善。其中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介绍买卖毒品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同时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禁毒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新华网辽宁频道—半岛晨报记者王勇) (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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