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二十七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刊宪,修改《食物业规例》,规定自七月二日起,在零售点不可存留活家禽过夜,亦即实行“日日清鸡”的措施,以保障公众健康及进一步减低禽流感的风险。
据悉,修订规例于七月二日提交立法会及生效。
其中要求所有获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准许零售活家禽的人士,即在公众街市档位及新鲜粮食店售卖活家禽的商贩,必须于每日晚上八时前屠宰其档位/店铺存留的活家禽。此外,零售点亦不得于晚上八时至翌晨五时存留活家禽。违例者可被撤销准许,及最高可被罚款五万港元和入狱六个月。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解释修订法例时表示,当局有迫切需要增强抵御力,更有效阻止禽流感病毒日后在香港蔓延,从而减低人类感染禽流感的风险。
发言人续说,过往经验显示,人类从家禽身上感染禽流感病毒的途径,主要是经由接触活家禽或其粪便。因此,要减低禽流感对公众健康所构成的威胁,最有效的方法是尽可能减少人类与活家禽的接触。“规定在零售点不可存留活家禽过夜,鸡只每晚会被屠宰,从而防止病毒在零售点环境中积聚,更有效保障公众健康。”
据香港媒体透露,特区政府已经与内地有关部门协商,在“日日清鸡”的安排下,输入活鸡的数量将会大幅减少,甚至短时间内暂停进口,但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商讨。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