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27日电 (记者王炳坤、陈光明)辽宁省鞍山市物价部门针对近期成品油销售中出现的私自加价、囤积油品、不明码标价等行为,日前集中展开了一轮市场检查,对违规单位严厉处罚。
鞍山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常销售行为是保证生产生活所需成品油供应的关键。
检查发现,销售违规行为在少数加油站确实存在。6月24日晚,鞍山市物价局检查队在海城高坨子镇一家加油站发现,这家加油站只给熟客加柴油,生人一般不给加,并在柴油加油器上挂着“停”字招牌。在鞍羊路一家加油站,0号柴油每升要价7.3元,而国家规定价为每升5.95元,此加油站属私自加价。
检查还发现,个别加油站违反相关规定,有私自囤油、倒油的苗头。少数车辆装着油桶进入加油站,工作人员不是把柴油加进汽车油箱里,而是偷偷加入油桶内,为买方囤油提供了可能。对于这些违规行为,鞍山市物价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并对加油站下发了处罚通知书。
鞍山市物价部门提醒,若车主在加油过程中发现加油站有私自抬高油价、克扣油量、掺杂使假、套购油品等违规行为,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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