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中保私囊
22万元国债暗渡陈仓
晚报讯 22万元国库券,五年存期满后到银行兑现,却发现5年前这笔国债就已被取走,而且单据显示取款人就是本人。
犯罪嫌疑人李某,本市人,中专毕业后进入本市一银行从事柜面业务,由于聪明灵活、办事勤快,不久便升任柜面组长。然而,平时大手大脚的李某对自己的收入并不满意,一心想着发大财。2002年3月,李某接手了客户赵先生一笔购买22万元国库券的业务,他决定对这笔钱下手,于是偷偷保留了赵先生的相关信息。
当时,作为柜面组长的李某违规操作,保管有柜面其他职员的私章和操作卡,这给他控制这笔钱打开了方便之门。谨慎的李某,于10日后用同事的操作卡和印鉴对赵先生的22万元国库券进行了挂失操作,以试探赵先生是否会察觉。到了2002年7月,李某发现赵先生方面仍无任何反应,便大胆开始实施侵吞计划。
通晓银行业务的李某,玩转手中控制的同事操作卡和印鉴,于一周后控制了这22万元。之后,李某又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管理的那些有人申办但无人领取的“死卡”上,他冒用赵先生的名义将9万余元转存入一张死卡内,同时又找到一个平日转账交易频繁的外地账户,将近13万余元的剩余赃款汇入其账号。后李某通过ATM机取款等方式将前一卡内的9万余元赃款分数次全部提取出来,挥霍一空。
银行展开内部调查后,李某终于坦白,主动偿还了22万元赃款及利息,并向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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