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高技2008142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 高交会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十年成就 专题展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企业:
为宣传国家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工作取得的成就,我委决定在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2008年10月12-17日,深圳)期间,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十年成就”为主题,举办专题展览及相关系列活动。
一是专题展示十年来高技术产业化在培育新兴产业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产业聚集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主题展览设在深圳会展中心6号馆,分为综合展区、专业展区和配套展区三部分。综合展区重点展示10年来我委推进高技术产业化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及主要成效;专题展区重点展示各地方、相关部门和企业在信息、生物、民用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减排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高技术产业化成果;配套展区主要开展企业互动、成果发布等活动。二是从十年来承担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中,选择100项具有重大影响的高技术产业化优秀项目进行授牌。三是表彰10年来对国家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地方发展改革委同志。四是举办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为加强此届主题展览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第十届高交会筹备委员会。筹委会主任由我委副主任张晓强同志担任,筹委会成员由办公厅、政研室、高技术司、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同时,成立了筹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我委参加第十届高交会的有关事宜。为办好此次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请你们根据具体情况成立本单位参加第十届高交会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十年成就展览筹备组,负责协助我委筹委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请将筹备组人员名单(填写附件一的表格)于7月5日前发送至高交会筹委会办公室,同时对今年高交会的安排提出建议。
二、推荐参展企业。请各地方、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按照有关要求,选择并推荐参展性强且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承担单位参展,并填写参展单位推荐表(见附件二),于7月15日前发送至高交会筹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拟参展单位要及时准备参展实物、模型、文字说明、项目单位介绍以及其他宣传材料。
三、推荐“高技术产业化十年成就奖”候选项目。请各地方、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从十年来承担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中,选择并推荐3-5个具有重大影响的优秀项目,并填写优秀项目推荐表(见附件三),于7月15日前发送至高交会筹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我们将请有关机构从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选,提出表彰的100个项目。
四、推荐高技术产业化地方发展改革委先进工作者。请各地方推荐一名对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并填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四),于7月15日前发送至高交会筹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五、推荐高技术产业化合作签约项目。请各地方、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推荐高技术产业化合作项目1-2项,并填写高技术产业化合作签约项目推荐表(见附件五),于7月15日前发送至高交会筹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苗治民 010-68501528
许 林、王丽红 010-68501025 68501029
联系地址:国家发展改革委西裙楼,北京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电子邮箱:gjh@ndrc.gov.cn
附件:一、筹备组人员名单
二、参展单位推荐表
三、优秀项目推荐表
四、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五、技术成果转移签约项目推荐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高技术 产业 展览 通知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