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6月27日电 (记者何广怀)在中小板上市的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其控股股东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占用资金余额达7912.24万元之巨,27日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据介绍,直到2008年5月28日德棉集团才把这笔占用的巨资全部归还给德棉股份。
而德棉股份对资金被占用的事实,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此,深交所根据有关法规指出,德棉股份董事李会江、周庆春、赵全胜、孙德荣、徐刚、姚兴友、张启民、石万林、于涛,原董事王加毅,监事姜忠元、王青翠、袁绍恕,财务总监段守江,总会计师赵延彬,董事会秘书孙万生,总工程师李德志,副总经理方立民、付爱东、王建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资金被占用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他们均受到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还公开认定德棉股份董事李会江、周庆春、孙德荣,财务总监段守江,总会计师赵延彬,董事会秘书孙万生,原董事王加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欣龙控股也因未能及时披露重大信息的违规行为,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据介绍,2008年1月11日某券商分析员发表文章,认为欣龙控股二期工程建成后将成未来的“钾肥之王”,盈利潜力巨大,使其股价发生异常波动从6.48元上涨到2月21日收盘的15.67元,涨幅累计达141.82%,成交量异常放大,而同期深A指数累计下跌8.51%。但欣龙控股在2008年1月16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未就传闻的不实之处作必要的澄清。
经深交所要求和监管,欣龙控股才于2008年3月18日发布公告中承认,磷酸二氢钾项目由于资金和技术的原因,目前尚未正式投产,目前无法预计何时达产并盈利,项目的资金缺口也较大,尚无具体解决措施,项目技改完成后存在盈利无法实现的风险。
深交所还查实,欣龙控股关于磷酸二氢钾项目在历次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均存在误导性陈述,对该项目的产量和利润的预计,与实际有很大的误差,且从未就该项目的不实之处进行过主动披露。
为此,深交所根据有关法规,对欣龙控股董事长郭开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