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就高考舞弊案公布处理结果———
3名责任领导受行政处分
本报讯(首席记者齐兴福)6月25日,天水市政府党组会议通过该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就天水舞弊案提交的处理意见,决定对舞弊案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三名责任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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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天水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卿主持召开天水市政府党组会议,听取了天水市监察局关于该市高考舞弊案的调查情况和关于对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的报告。天水市监察局的报告称,经查证落实,发生在该市的高考替考违纪事件共查实替考生27人,其中,属山东籍高考移民并由山东籍学生替考的违纪考生15人,属山东籍高考移民的违纪考生10人,属本地户籍并请山东籍学生替考的违纪考生2人。
会议认为,这次发生在天水的高考舞弊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山东籍学生为山东籍高考移民考生替考的严重作弊案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了严明纪律,教育和警示干部,必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做出严肃处理。为此,会议通过了天水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就舞弊案提交的处理意见,决定依据有关条例,给予分管教育招生工作的麦积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晓琴,秦州区政府副区长蒋小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麦积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田彬行政记过处分。
在当日的会议上,天水市市长李文卿强调,这次高考舞弊案性质恶劣,事态严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深刻反思该市高校招生考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全力维护高校招生的严肃性,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李文卿要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在公安系统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管理、严明法纪,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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