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27日电(记者单纯刚)按照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河南省漯河市日前启用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户籍管理制度。
据漯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新的户籍制度以便民为目的,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管理,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降低外来从业人员落户条件,并对人才和投资商开绿灯。
在漯河市取消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统称“居民户口”,即凡在漯河市范围内居住的居民,统一登记为漯河市居民户口。人口统计口径参照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乡性质划分,相应统计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
另外,凡在该市市区、城镇(县城、建制镇、乡政府驻地)具有合法固定住所,长期从事非农职业,或有生活来源并在此实际居住、生活的公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统计为非农业人口,享受当地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随迁人员仅限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具有合法身份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从业人员,租住具有独立门牌号的单元住宅房,准予其本人和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户口迁入。
与此同时,凡在该市从事二、三产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凭劳务合同或用工证明、暂住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务工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准予其本人和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户口迁入,在就业地落户。
已在该市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在单位录用证明,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落户该市。在该市投资、兴办实业,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经营或生产实体录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迁入。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