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正式党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4.2005年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不含企业单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秘书一处处长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正处级干部,2006年6月底以前任副处级职务的干部;事业单位的正处级干部,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2006年6月底以前任副处级职务的干部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国有企业中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和2006年6月底以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省属国有企业、中央在黔企业的中层正职和2006年6月底以前任职的中层副职,市(州、地)所属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和2006年6月底以前任职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事业单位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以专业技术职务为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应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三)副处级领导职位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副处级干部,2006年6月底以前任正科级职务的干部;事业单位的副处级干部,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2006年6月底以前任正科级职务、从事公务的干部,2006年6月底以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国有企业中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和2006年6月底以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省属国有企业、中央在黔企业的中层干部,市(州、地)所属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2006年6月底以前任职的中层正职干部。事业单位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以专业技术职务为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应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推荐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后,附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在规定时间内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并按要求填写《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的,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均需复印件),以及由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人事处报名,按要求填写《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
由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职位的,达不到10人,则取消该职位。报考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如果少于10人,取消所有职位;10人至19人,只招考1个职位;20人至29人,只招考2个职位。审查结束后,由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本人。
整个选拔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1.党的基本理论和政策;2.省委办公厅岗位工作所需应知应会的知识;3.国情省情。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报考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职位的取前8名,报考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取前24名(3个职位)或前16名(2个职位)或前8名(1个职位)进入面试。面试答题时间15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允许社会公众旁听。面试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数。
(四)统计成绩。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项相加而得,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及考察。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列出名次,取报考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职位的前3名、报考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前9名(3个职位)或前6名(2个职位)或前3名(1个职位)作为考察对象,报经中共贵州省委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通知被考察人所在单位及本人,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差额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了解、书面答题、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得分由书面答题、面谈成绩两项构成,分值为100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书面答题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
(六)组织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取考察得分的前两名,作为拟任用的建议人选,报中共贵州省委秘书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用人员。
(七)任前公示。在《贵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决定任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提拔任用的问题,由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次公开选拔的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副处级领导干部均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7月4日起至7月21日止。
报名地点: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阳市冠洲宾馆2号楼202室)。
联系电话:0851-5892233、5890255、5892728、5892106。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6月30日 (来源: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