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记者30日获悉,保监会已于6月24日正式向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青岛保监局及相关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奥运赛事期间赛场外公众场所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与奥运相关的各项保险工作,特别是非奥运重点区域(旅游区、商业区、交通区)的保险工作。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要针对奥运赛事期间赛场外公众聚集场所点多面广、人员高度密集的特点,在充分开展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开发制订出适用范围广、保障全面、投保简便、价格合理的奥运赛事期间公众场所责任保险专用产品。
专用保险产品要能够适应赛场外公众场所,特别是赛区城市的非奥运重点区域的旅游景点、餐饮场所、娱乐场所、集贸市场、交通场站、商场、酒店等各类场所的公众责任风险保障需求。
《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要配套建立高标准、高水平的服务安排,保险理赔要统一、简便、高效、快捷。同时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保险服务应急方案,并通过演练不断加以完善,确保奥运赛事期间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的万无一失。
《通知》强调,各保监局要组织指导辖内保险公司对奥运赛区城市公众场所的风险隐患、投保情况进行普查,要了解掌握保险公司的服务方案及准备情况。
所谓责任保险,即以投保人对第三方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其投保人通常为商场、旅行社、餐馆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机构,一旦该场所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受害公众将可及时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