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女会计离职后75万借款收据现身
作者: 何涛
本报讯(记者何涛 通讯员福元)6月27日上午,一宗极其蹊跷的借款纠纷案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庆市某公司的法人代表莫小姐成为了被告。
75万元欠款起诉状“从天而降”
莫小姐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5万元人民币,是一家小公司。今年5月27日,莫小姐突然收到了端州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状告她的人姓邓,莫小姐的丈夫与邓某相识。邓某在起诉状中称,“2007年9月21日,莫小姐因资金困难向其借款75万元,经多次催还,至今分文未还。”
邓某之所以将莫小姐告上了法庭,是源于一份颇为蹊跷的“收款收据”。这份印有编号、注明了75万元“借款”的“收款收据”上盖有莫小姐公司的行政公章。但收据上的“核准”、“会计”、“记账”、“出纳”、“经手人”五栏上都为空白。此外,莫小姐还发现了一个疑点,这份收据上“柒拾伍万”中的“柒”和“伍”字与其他文字相比是不顺畅的,莫小姐怀疑并不是一个人写的。“我们怀疑是龙女士趁工作便利之机盗取公司公章在空白收据上先盖章、后写字。”莫小姐的代理律师称。“这份收款收据根本就假的。”莫小姐说。
原告:钱是分两次借给被告丈夫
对于莫小姐的矢口否认,邓某在法庭上坚称,莫小姐的公司确实从他那里借了钱。这笔钱是在同一地方分两次交给了莫小姐的丈夫。
邓某还表示,当时莫小姐的丈夫分别给他打了两张借款的借条,但他并不放心,一直要求对方给正式的收据。在拿到了收据后,他才交还手中的两条借条。2008年1月23日,邓某向端州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经端州区人民法裁定,冻结了莫小姐公司的“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的财产”。
被告:疑会计伙同原告伪造收据
莫小姐一直怀疑是一个人导致她卷入了这场官司,这个人就是她请来的兼职会计龙女士。莫小姐的民事答辩状中称,2007年年底,龙女士突然从莫小姐的公司离职,“并带走了公司2007年度的所有财册资料、记账凭证、盗盖印章的空白收据等财务资料。”“邓某串通了兼职会计龙女士伪造了收款收据。” 庭审当日没有宣判,审判员表示将进行测谎和收款收据真假的鉴定。
话你知:
小企业须建立完善财务制度
资深财务工作者张女士称,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要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加强财务制度的管理是非常有必要。首先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是公章使用的管理制度。此外,对大的资金款项往来一定要通过银行。如果小企业确实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的条件,应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会计服务机构来进行,最好不要请兼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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