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联合研究决定:6月15——7月15日对全区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要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为: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方面;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方面;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时休假、生产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方面。(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北方新报邓丽萍)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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