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一早,今年刚刚初三毕业的小张给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陈慧打来电话:“检察官阿姨,我已经被温州第十一中学录取了……”能与其他同学一起考上高中,这样的机会对于小张来说来之不易。他说,是检察官的宽严相济,让他的人生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2007年11月4日晚,小张与朋友小林、小黄、诸葛一起在网吧玩游戏,因缺钱花,几人便商议去抢点钱。4人逛至温州市区九山湖一带,见男青年雷某正独自一人靠在桥栏上打电话,4人便一起冲上去,将雷某打倒在地,然后抢了他的手机和皮夹就跑。
之后,雷某与周围的群众一起将小张抓获,小林、小黄和诸葛也相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到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后,检察官发现,这4名犯罪嫌疑人年纪都很小,分别是初三、高一的在校生。
为了挽救这些孩子,检察官逐一走访孩子们所在的社区和学校,经过一系列调查后,经办检察官认为4个孩子都是初犯,好好教育后一定能够走上正轨。
“虽然被免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但孩子们能够真正悔悟并坦然面对这次事件带来的阴影么?学校、家庭、社区是否能够重新接纳他们呢?”面对4张稚嫩的脸庞,检察官想得更远。
为此,鹿城区检察院决定启动恢复性司法工作。“恢复性司法强调刑事司法的"恢复"功能,着眼于对被害人的赔偿,犯罪行为人的回归,和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的修复,在尊重各方尊严和平等的基础上构建社会的和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谷旭东说。
就这样,前不久,一场特殊的协商会在检察院召开了。受害人雷某和4个孩子,以及他们的父母、老师面对面地坐在了一起。
雷某说:“被抢劫时,我真的很痛恨你们的行为,但后来得知你们都是在校生,我又觉得很痛心。考虑到你们今后的路还很长,我决定原谅你们,希望你们能以此为戒,不要再做违法的事情。”
雷某的话让4个少年深深地垂下了头。小张说:“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我对不起雷哥哥、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学校,我再次向雷哥哥表示深深的歉意,感谢你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其他3名少年也纷纷向被害人表达了愧疚之情。
看见这一幕,小黄的母亲表示今后要对孩子严加管教,并愿意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小张所在学校的政教处老师也表示,学校一定会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希望这4名学生充分认识到宽容和保护是有限度的,以后要好好读书、好好做人。
最后,鹿城区检察院与4个孩子的家长及所在学校分别签订了《帮教协议书》。随后,该院对小张、小林、小黄三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孩子们获得了重回校园的机会。
“我们之所以举行这样一场特殊的碰面协商会,是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谷旭东说,“通过由被害人讲述受害感受,由未成年人讲述犯罪的原因以及对犯罪的认识,由家长、老师讲述对犯罪问题的看法,来共同达到对问题少年的现场教育、现场感化的效果,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谈论对问题少年的处理意见。”
通过这种方式,未成年人通过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赢得被害人、家长、学校或者社区的谅解,让社会关系恢复到犯罪行为发生前的状态。“这是我们想达到的最理想的社会效果。”谷旭东说。
据了解,由于未成年人犯罪多系初犯、偶犯,且改过自新的机会很多,目前,鹿城区检察院已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探索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帮助更多的失足少年重回正轨。